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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儿产前系统超声检查是四维超声,是对胎儿全身各系统进行系统排查,判断胎儿是否存在结构畸形的检查。四维超声检查也称为大排畸,可对多数胎儿进行系统排查,如颅脑、心脏、腹腔、胸腔以及四肢等。
1、颅脑:观察胎儿是否存在脑积水、脑室扩张、颅骨畸形、脑膜膨出、脑组织钙化、脑皮质发育不全等情况;
2、心脏:观察胎儿有无心脏结构异常、心脏搏动异常,以及其他心脏畸形;
3、腹腔:观察胎儿有无肠道积液、腹腔积液、肝脾肿大等情况;
4、胸腔:观察胎儿有无胸腔积液、胸腔扩张、膈肌回缩、胸廓畸形等情况;
5、四肢:观察胎儿有无肢体缺失,以及是否存在重度手足畸形等情况。
除四维超声外,胎儿产前系统超声检查还可为排除畸形,如通过二维超声发现胎儿有无肠道积液、肾积水、胸腔积液、腹腔积液等情况。此外,产前系统超声检查也可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,如发现孕妇有无心脏异常、唇腭裂,以及骨骼发育异常等情况。
通常情况下,孕妇在怀孕20-24周时需进行产前系统超声检查,部分孕妇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进行产前系统超声检查,可通过进行四维彩超进行排查。产前系统超声检查通常选择在妊娠22-26周时进行,此时胎儿发育较为成熟,且羊水量适中,在宫内的活动空间较大,进行产前系统超声检查的准确性较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