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前三级超声检查通常是指胎儿系统超声检查,包括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、胎儿生理功能的检查、胎儿染色体的检查等。通过超声检查可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畸形、先天性心脏病、颅内出血、腹腔内出血、多囊肾、唇腭裂、水肿胎,以及明确胎盘、羊水等情况。
1、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:在孕中期以后,要求对胎儿各个器官进行系统超声检查,以判断是否存在发育异常。可以通过二维、三维超声,甚至四维超声判断胎儿是否存在解剖结构异常,如颅脑结构异常、心脏结构异常、肝脏结构异常等;
2、胎儿生理功能的检查:在孕晚期需要对胎儿的呼吸系统、消化系统、泌尿系统、中枢神经系统等进行系统超声检查,明确是否存在异常,以便于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;
3、胎儿染色体的检查:在孕中期进行胎儿染色体的检查,主要是为了筛查染色体异常导致的疾病,如21-三体综合征、性染色体异常导致的克氏综合征、18-三体综合征等。
此外,产前超声检查还可对孕妇进行系统超声检查,主要是为了筛查孕妇是否有先天性心脏病、颅内出血、腹腔内出血、多囊肾、唇腭裂等情况。
产前超声检查属于临床上较为重要的一项检查,通常建议孕妇在妊娠20-24周时进行此项检查,以明确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。在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时,需要选择正规的医院,并且要根据医生的指导摆放体位。进行这项检查前,孕妇应当注意放松心情,避免过于紧张。